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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首次申请资质、增项、升级事项的,审查公示意见为“业绩或人员不达标”,企业在陈述时可否补充新的业绩和人员资料?
来源: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日期:2023-12-0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浏览:
来源: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发布日期:2023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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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允许。